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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台南市政府警察局-麻豆分局下營分駐所宣導反霸凌
發佈時間:2018/4/21

反霸凌:
專指孩子們之間惡意欺負的情形,例如:「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
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,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,成為受凌學童
的情形。」
霸凌的形式:
(一)肢體霸凌。
(二)言語霸凌。
(三)關係霸凌(包括排擠弱勢同儕、散播不實謠言)。
(四)性霸凌。
(五)反擊型霸凌。
校園霸凌的類型:
(一)對教師之暴力或犯罪行為。
受暴老師特徵:
1、嚴苛型。
2、歧視型。
3、過度放縱或體罰學生。
(二)對學校公物之破壞行為。
(三)對同學之暴力或犯罪行為。
受暴學生特徵:
1、外表柔弱、矮小。(看起來好欺負)
2、與加暴學生個性相似之人。
3、功課、家世不錯的同學。(使行為人產生自卑感之故)
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下營分駐所關心您!
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
麻豆分局下營分駐所06-6892032
報案專線 110
婦幼保護專線 113

 

 

門市地址:台南市下營區中興南路141號      Email:
訂購電話:(06)6897267、(06)6898449    傳真電話:(06)68969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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